日均“喝”3瓶!上市企業(yè)高管兩年多招待410多萬元茅臺酒,警方正調查
兩年購入500多萬元高檔酒水,僅茅臺酒就價值410多萬元,日均消耗茅臺3瓶,用途大部分為招待、交際,多次領取時未填寫領料單,“不知所蹤”的茅臺多達723瓶……近日,美亞控股子公司廣州美亞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廣州美亞”)進行公開舉報,其前副董事長、總經理徐立地等高管利用職務便利侵占公司財產,以公司經營需要為名,私自購買大量茅臺等高端酒水,采購數(shù)量和金額遠遠超過了合理交際應用的數(shù)額,涉嫌職務侵占。
“此次事件給我們公司的聲譽和財務造成了極大的損害,我們希望引起社會各界的關注,并期待一個公正的調查,讓嚴重侵犯公司利益的行為受到法律的制裁?!睆V州美亞行政總經理黃先生告訴新黃河記者。
目前,廣州美亞已經向廣州黃埔警方報案,案件已被受理,警方正在調查中。
大量購入茅臺招待,日消耗茅臺達3瓶
廣州美亞是港股上市公司美亞控股的全資子公司,是一家生產不銹鋼管、管件、碳鋼剪裁加工的制造型企業(yè)。被廣州美亞公司實名舉報的徐立地于2017年2月至2022年3月在該公司擔任副董事長,2019年7月開始兼任總經理職務,負責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據廣州美亞相關人員介紹,徐立地任職期間,安排其司機王某奇擔任廣州美亞董事長,徐立地則對公司處于完全控制的狀態(tài)。
廣州美亞舉報材料顯示,在徐立地任職期間,以多種名義授意其下屬采購酒水,并以“徐董交際用”“徐總帶回深圳用”的名義,分批將購進的酒水取走。其中,僅2021年11月2日,徐立地就一次性領取了373瓶飛天茅臺、8瓶15年茅臺、2瓶五星茅臺、4箱習酒窖藏1988,高達70箱的酒水足夠裝滿一輛貨車。
“在酒水使用上,2017年至2019年,公司只進口過一批16.6萬元的澳大利亞紅酒。但在2020年一年,公司全年就購進966瓶茅臺,金額約172萬元,2021年更是購進了茅臺和習酒共計1392瓶,金額高達302萬元,加上2022年購進22萬元的茅臺,總計金額約為500余萬元?!睆V州美亞行政總經理黃先生向新黃河記者介紹,廣州美亞作為制造型企業(yè),在公司實際經營活動中,業(yè)務招待活動有限,因此并無大批量購入酒水的需求,使用茅臺等高端酒水的需求更是少之又少。然而,在徐立地在職期間以“請購備用”“業(yè)務招待用”為由,指示廣州美亞的相關人員大量采購茅臺酒等高端酒水。兩年多期間里,公司平均日消耗茅臺達到3瓶,2020年與2021年中秋和春節(jié)等節(jié)假日期間送出茅臺433瓶。此外,公司還曾購入大量的高檔紅酒,僅2020年一次就從海外購買了10800瓶紅酒。
公司審計發(fā)現(xiàn)端倪,廣州警方已受理報案
廣州美亞相關工作人員表示,今年年初,公司通過審計財務狀況發(fā)現(xiàn)了上述問題,隨即開始對相關購買記錄,以及出庫清單進行了調查整理,并調取了公司庫房的監(jiān)控視頻。從視頻中可以看出,徐立地與司機王某奇分幾次,將成箱的白酒從庫房中搬出。在調取監(jiān)控視頻、簽字文件等證據后,廣州美亞認為徐立地等高管涉嫌職務侵占罪。其中,僅茅臺酒一項,徐立地兩年多時間領用飛天茅臺1820瓶、15年茅臺48瓶、五星茅臺30瓶,總價值高達410余萬元。
據行政總經理黃先生介紹,廣州美亞自成立之初就要求高級管理人員要遵守法律法規(guī),嚴禁以商業(yè)賄賂等違法行為開拓市場,國家也三令五申,嚴厲打擊涉嫌職務犯罪,破壞市場經濟運行的犯罪行為。廣州美亞也有著嚴格的物料領用流程,先填寫物料領料單,再經過領導層審批、簽字后,帶著領料單到倉庫領取物料。然而,作為原公司副董事、總經理的徐立地無視國家法律法規(guī),同時并未遵守物料領用規(guī)定大量領取茅臺等高檔酒水。截至目前,徐立地并未向公司說明如此巨大用酒量的具體用途,也未向公司提供其具體將酒送哪個客戶、與誰交際使用的信息。其中,聲稱帶回深圳交際用但“不知所蹤”的茅臺酒更是多達723瓶,其存在明顯的侵占公司財產的惡意和行為。
此外,黃先生還表示,徐立地除了安排下屬違規(guī)領取酒水外,還多次安排深圳市某公司人員領走廣州美亞庫存酒水,而該公司與廣州美亞并非關聯(lián)公司,相關拓展業(yè)務和對外經營活動也毫無關系,并且經調查該公司實際管理和控制人就是徐立地。
近日,新黃河記者多次致電徐立地求證,但電話未獲接聽。
據廣州美亞此前公告信息,美亞控股早在2021年末就將徐立地停職。2022年初,美亞控股曾通過香港高等法院向徐立地等人索要廣州美亞公司的公司章、財務章、合同章、發(fā)票章、財務部門章、董事會章及法定代表章。然而,徐立地在2022年還實際控制著廣州美亞相關證件,其間仍在領用公司購買的酒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明確規(guī)定,公司、企業(yè)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shù)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數(shù)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shù)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
2023年4月20日,廣州美亞就徐立地涉嫌侵占公司財產(茅臺酒)為由報案,廣州警方已受理該案件。目前,該案已由廣州市公安局黃埔分局經偵大隊偵查中。
新黃河記者:張焱輝
編輯:韓璐瑩





